来源 | 潇湘晨报(记者:彭昕宇)综合封面新闻
11日,韩国“横竖研究所”准时在北京时间今晚6点直播更多金赛纶金秀贤相关事件。
开头就预告本次讲述金秀贤相关事件两则。第一则为金赛纶生前给金秀贤发的求助短信:“如果马上要7亿(韩元)的话,我真的做不到,不是不做,救救我吧,求你请给我一点时间。"第二则是公开金秀贤亲吻金赛纶的照片,并表示当时金赛纶16岁,初中三年级。
韩国网民找出金秀贤早期影视资料,金秀贤2014年接受择偶标准采访时曾表示,“希望41岁时娶21岁新娘,未来老婆要愿意为我死。”两人的年龄差引起争议。
此前金赛纶的姨母在节目中声称,金赛纶在15岁读初二时与金秀贤交往,从2015年11月19日,直到2021年7月7日结束,长达六年。金赛纶在2024年在Instagram限时动态上传她和金秀贤的亲密合照,拍摄于2016年,当时金赛纶才16岁。
据封面新闻报道,韩国《刑法》规定,与13周岁-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或对其实施不雅行为的已满19周岁的人,应受到强奸罪、准强奸罪、强迫性侵害的处罚。
韩国法律规定19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,性同意年龄16周岁,即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均视为强奸罪。如果被害人年龄在13周岁以上,则只处罚19周岁以上的犯罪者。
此外,为了避免儿童成年后无法追诉犯罪者。韩国《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》第20条规定,儿童、青少年遭受性犯罪侵害的,追诉时效自受害儿童和青少年成年之日起计算,对未满13周岁或身体、精神上有残疾、障碍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、强制猥亵等性犯罪的,不受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追诉时效限制,强奸罪追诉时效10年,情节严重15年。
因此,若金赛纶家属曝光情况属实,且金秀贤与金赛纶交往后满16周岁前发生性关系,可能面临刑事犯罪指控。
金秀贤经纪公司否认传闻后,《横竖研究所》透露,3月11日会有人去举报金秀贤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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